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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
商务部:年内可能调整加工贸易禁止和限制类目录 - [新闻杂评]
(重要的是最后一句,东西经济两级分化问题以及相当严重了,加工贸易产业向西部的转移会面临大量的转移投资以及运输成本增加的问题。但产业转移若能起到效果,缩短东西经济差距的话,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流动人口过多引发的社会问题。)
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记者雷敏)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透露,年内国家可能还将根据宏观调控和国内外市场变化,以及产业政策的要求,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进行调整。
王琴华25日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家将采取几大措施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第一,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在今年之内,可能还会出台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这些目录总的范围是在今年6月份国家已经公布取消和降低出口退税的商品目录之内。对于哪些商品需要列入禁止类,哪些商品需要列入限制类,目前商务部正在听取有关地方和行业的意见。
第二,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企业的准入管理。
第三,促进加工贸易在我国东中西部均衡协调发展,引导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品向中西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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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
***主持会议研究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 - [新闻杂评]
(打好基础才能求发展,政府的职责就是维护一个良好的体系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不光是食品安全,在很多其它领域也需要建设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立法,加大惩罚力度,才能真正建立起企业、个人的诚信体系,使发展步入正轨。现在是中国体制改革非常关键的一个阶段,只有打好基础才能在整体上提升竞争力,才能真正拥有绝对优势,最终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总理***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草案)》。
会议指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企业信誉,关系国家形象,必须高度重视。要把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一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建立严密的食品监管网络,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二要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国家标准,主要指标符合国际标准;三要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严格执行质量追溯和退市召回制度;四要定期发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五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六要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树立企业诚信、负责形象。
会议决定,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草案)》。该草案严格规定了生产经营者的行为规范,强化了地方人民政府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